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4079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及其家屬居住使用,經檢視無增建情形;本件係拍 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0月28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49906號函覆, 系爭建物於106年7月1日曾發生火災,造成1人死亡及屋內裝潢物品部分受火燒毀之等情事;經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10月29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8223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 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3年11月5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33076212號函 覆,經派員訪查,在場管理員表示其任職期間這兩、三年間無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 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 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