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8月25日由債權人導往現場進行查封,無法進入僅貼封條於信箱。111年11月16日債權再度 會同地政人員導往現場,大樓進門一層二戶,樓梯上有舊門牌,經鎖匠開門後,屋內有二人為彭 0雯及戴0享,在場人稱其與債務人曾簽定有不動產買賣契約,但債務人無法辦理過戶,房屋內部 有客廳、前陽台,有二層樓梯,第二層有一個房間,廚房及陽台、浴廁。第三層有三個房間,其 中一間為浴廁,也有陽台。地政人員測量稱第二層陽台處有部分為增建。在場人提出其子戴0倫 與債務人間之不動產買賣契約影本,稱與債務人簽約後即入住並遷入戶籍,債務人亦交付債權正 本給在場人,債務人已收取訂金60萬但不知所蹤,在場人稱自110年5月左右入住,惟現場狀況如 何,仍請應買人查明注意。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稱616建號為舊違章建築拍照列管。616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 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