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91建號建物據110年5月12日警局查報在場人稱為第三人承租使用,租期自109年4月1日起 至111年3月31日止,111年2月23日現場測量時經現住人齋藤公成稱係由亞細亞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承租,供公司員工居住使用,房屋後方有加蓋屋頂,其側邊有一出入口(外面為隔壁巷 弄),管委會稱該空間為約定專用,另據第三人王帝勝稱向債務人承租其所有之7個建物, 租期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21年11月30日止,租金每月9.5萬元,且約定其可轉租予他人使 用,惟本件現承租人已為其他第三人,租約已屆滿,訂立新租約或默示更新租約皆不得對抗 查封效力,故本件拍定後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