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1年12月7日現場查封時,1312建物現況無人居住,債權人即共有 人在場稱非凶宅,但不知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另無地震受損、火災受創等情事,但有漏 水之情形,且有嚴重壁癌。無車位。另地政人員稱本件建物無增建。復依鑑價報告所載,關 於1312建物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並無相關公告,且經網路查詢及現場勘查結果無相關問 題。
二、本件建物之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在本件拍賣標的之範圍,拍定後應返還 予動產所有權人,如無人接受返還時,應將動產暫付拍定人保管,以為後續之遺留物處理程 序,請應買人自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