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拍賣標的位於福人微笑社區,於福人登山步道附近。拍賣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建物基 地、社區水塔坐落基地及社區巷弄道路(福人路120巷)。建物據債權人查報及債務人查封時在場 陳稱,第547、599建號1樓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住,2、3、4樓出租予第三人劉O政,租賃期間自 民國111年7月31日起至112年7月30日止,2、4樓有漏水修補之痕跡;第562至574建號係社區大門 旁警衛室及行政辦公室,據社區總幹事表示非公設且因產權紊亂,均未使用。本件拍賣標的除第 547、599建號建物1樓債務人使用部分點交外,其餘拍定後均不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