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52033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二)民國111年9月2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魏健耕、魏素文在場稱52033建號建物出租予第三人 太極創新股份有限公司,租期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2萬 5,000元,屋內無增建,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非自然死亡情事等語。債務人魏 素文於111年12月12日陳報租客已於同年11月30日退租,52033建號建物現為空屋無人居住 等語。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4標分別拍賣,各標均分別標價,合併拍賣,均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8,61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9,73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 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 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0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