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㈠1634、3093建號建物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0年8月26日現場查封時,經檢視建物無大門,入門處放置神明廳,建物係透天厝,夾層 有增建,增建與原建物內部以牆居區隔,但以門相通;第三人劉○在場表示建物由其及家人居 住,債務人蘇美代為其母,未居住在此,建物會漏水等語。同年10月13日現場執行時,發現建 物漏水嚴重,無窗,1樓天花板掉落,環境髒亂,樓梯無欄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 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57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920,000元。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3093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與主建物(1634建號建物)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新北市 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1年1月11日函覆稱:係位於夾層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及位於法定 空地之水平增建違章建築,屬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 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第3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時開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