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為債務人自住使用,屋內外牆面有嚴重漏水、壁癌,三樓 廁所有鋼筋外露,另門前堆放大量雜物、屋內養殖眾多流浪犬,請應買人注意。本件拍賣建物拍 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本件拍賣標的之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觀音都市計畫(民國72年4月20日)住宅區,僅供應買人參考,切確使用 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六、第37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 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七、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 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 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