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1352號建號建物目前空置無人使用,之前為好年年速食公司(好年年豬腳)營業 址,現已停止營業,現場留有營業桌椅,無配賦停車位;標的251-1地號土地位於臺北市萬 華區西園路1段314號及314之1號建物間之土地,其上有鐵皮加蓋之地上物,並設置有鐵捲 門。另依據111年12月26日履勘筆錄記載,經地政人員比對使用執照竣工圖地下室與1樓建物 (即標的1352號建號建物)原始設計並無內梯相通,必須由整棟大樓共用直通樓梯通往地下 室,經執行人員現場檢視及債權人、債務人李逸薇陳述,地下室通往1樓之樓梯已封死,現 況只能由直通樓梯通往地下室,因地下室之使用並無分管契約約定證明該地下室經全體所有 權人同意專供1樓建號建物使用,故本次拍賣不包含地下室部分。另1樓建物旁邊之鐵皮地上 物部分與1樓建物間原本設置有鐵捲門,但現場已用木板封閉通道,與1樓主建物已無通道直 接相連,須由鐵皮地上物前後兩側之鐵捲門進出,因鐵皮地上物部分有獨立出入口、有使用 上之獨立性,故本次拍賣亦不包含鐵皮地上物部分,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使用分區均為 特定專用區(一)。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 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6月9日北市消調字第1123023378 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2年6月12日北市都建使字 第1126130826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2年6月 12日會輻字第1120008571號函覆,本建物未包含於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偵測紀錄中;經臺北市 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2年6月19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23045264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 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 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另標的251-1地號土地僅拍賣應有部分,其上地 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215-1地號與其上地上物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 解決。又依臺北市建成地政事務所111年10月4日北市建地登字第1117012921號函覆,標的 251-1地號土地與1352建號建物併付拍賣及移轉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尚無不 符,故25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注意。 四、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案件,故依民法第830條準用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三、保證金新台幣:9,300,000元。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