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㈠3327、339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 ㈡民國112年2月9日現場執行時,經檢視發現3327、3392建號建物均無人居住使用,頂樓與4樓內 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4樓地板嚴重傾斜,牆面油漆大量剝落,有漏水情事;頂樓增建部 分屋頂崩塌。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 五、3392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與主建物(3327建號建物)內部不相通,且有獨立出入口。本 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新北市政府違 章建築拆除大隊於112年3月6日函覆稱:3392建號建物係位於屋頂之垂直增建違章建築,屬 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檔列管等語。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建物登記。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