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19地號為社區住宅之基地;619-1地號現有鐵皮遮棚 擋住,無法入內;619-2地號上有水溝蓋及其他住戶之花盆占用。土地部分因係拍賣應有部 分且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就土地部分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610建號建物查封時無人在場,地政人員稱無增建,經入內履勘,屋內無傢俱,有 一和式構造但有壁癌,另有一房間牆壁上有水痕,且屋內現為停水停電,似無人使用,本件 拍定後就建物部分點交。 三、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 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 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