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位於麗寶青年時代社區,建物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陳稱為其與家人自住使用。本件 拍賣建物拍定後點交。 四、本件拍賣標的之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均塗銷。 五、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八德(八德地區)都市計畫(民國98年6月24日)第二種住宅區,僅供應買 人參考,切確使用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六、本件標的物據債務人陳稱有一汽車車位531號,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 判決為準;又此部份拍定後不進行點交,應買人亦不得以上開車位之有無而為爭執或請求撤 銷拍賣,請特別注意。 七、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 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 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 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八、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 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