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建物查封時經現場履勘,據鎖匠在場稱因門鎖久無使用已有鏽蝕,無法開啟,而 經查訪鄰居據其表示,該屋久無人居,再經查看一樓大門所設信箱,已塞滿信件,收件人 則係債務人以外之陳某。以上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因無法進入屋內查看,內部使用情形不 明,拍定後依現況點交,如遇有人聲明異議,則須待駁回異議確定後始點交, 二、本件經函警協查房屋使用情形,因無人居住,故無法調查;另經查調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 亡情事,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函復稱,門牌址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鑑識資訊平台 檔存資料,自民國98年迄今並無相關之案件勘查紀錄。 三、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 於附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 自行斟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 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