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情形│(一)1522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50─9地號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係建物坐落之基地,於拍定後不點交。 (二)112年7月10日假扣押查封時,大門深鎖,在場該棟大樓主委稱此戶無車位,且已搬遷。112年8月15日債權人陳報,經詢問大樓1樓管理員表示:債務人已許久無營業,無人上班,甚至遭斷水、電,亦無他人占用、無出租等;至2樓現場,玻璃大門緊閉無法進入,透過玻璃往內觀察,觀察之處均已清空,無任何營業跡象或占用情形,顯係空屋。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備註 │一、得標: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四、抵押權登記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