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1、3296號據債務人稱目前為債務人等及其家屬共四人居住使用,屋內有一樓梯通往頂樓,另據 地政人員稱本件五樓無增建,僅係前後陽台往外推,建物有地震受創情形,大門天花板處有 漏水痕跡,本件拍定後點交。 2、5649號建物為水泥建築物,隔成四間房間,另有間一廁所,建物外之空間為整棟建物共用, 由外部樓梯進出。 本件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且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列為屋頂垂直增建既存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負擔被拆 除危險,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 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