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452地號土地上有設置社區水塔、而拍賣標的526建號建物於查封時因鐵捲門嚴重 生鏽,無法入內調查屋內現況,請應買人特別注意;另債務人賢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具狀陳報5 26建號建物現為空屋。本件拍定後僅526建號建物點交,其餘標的均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452地號土地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84)桃縣工建使字第其00212號使用執 照,除依建蔽率配置建築外,餘均屬法定空地。 六、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 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 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 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 以此為爭執。 七、本件標的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費、瓦斯費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 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