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277建號建物查封時據承租人在場稱,現由其承租使用,有提示租約正本,租期自 民國111年1月15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租金每月新臺幣4,000元,到期後未再簽立租約,以 上請投標人注意。另因上開租約於查封前已屆期,視為不定期租賃,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 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酌 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 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