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未能入內,屋況不明,據在場社區主委表示,建物似由債務人之姊││ │妹使用,是否出租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四、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 │五、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法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 │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事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 │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法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 │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法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 │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 │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法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