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點交否:本件拍賣標的物位於伊吉邦社區,其中新北大道7段 312號查封時係由第三人洪素雲承租中,期間自 107年 12月 1日起至 112年 11月 30日止,每月租金 8萬 5,000元,押金 17萬元,另新北大道 7段 316號地下一層與 372號地下一層查封時係打通使用,由第三人吉諦威興業有限公司承租中,期間自 108年 9月 25日起至 112年 9月 24日止,每月租金 2萬 5,000元,押金 4萬元;另據義務人代理人於 110年 11月 10日履勘時稱「承租人租金係以之前借款予義務人之債權相抵銷,至租期屆滿日均已先抵償,無庸再給付租金。另 312號有一樓梯通往地下室,可達 316及 372號地下一層,地下一層雖係打通,但各自有多間隔間,隔間內尚有放置雜物,承租人吉諦威興業有限公司已將租金全數預先給付義務人,且將房屋再轉租出去。」故拍定後均不點交。(二)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向相關機關查詢,查無海砂屋、輻射屋、非自然死亡及火災之情形,惟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投標人注意。(二)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