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 點交否: 點交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889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居住使用,無出租予他人,該建物無配賦停車位、無增建情形;另管理 費每月新台幣1,600元,據債務人陳稱目前有欠繳情形。 二、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 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3年4月1日北市消調字第1133015694號函覆,系爭建物曾於107年1月10日發生火災, 因廚房煮菜燒焦,惟未造成延燒,無人傷亡;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113年4月3日北市警萬分刑字第113302 8356號函覆,經派員訪查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4月10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361 0710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 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 拍定後主張。 三、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抵押權拍定後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