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情形 一、1286建號建物係坐落於193之1地號土地經本院現場查封,於114.4.22偕同警方至現場,由 許先生開門,稱其為債務人之子,表示房屋由其與妻小居住使用,並自稱房屋無影響交易之情 事;另據債權人陳報房屋由債務人及其子居住;拍定後點交。 二、193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係作為門牌號碼南京東路三段194巷8、10、12、12之1、 14、16號之基地使用,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本件拍賣193地號土地應有部分,應與 193-1地號及1286建號併同移轉,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三、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 震受損屋。經臺北市政府中山分局派員查訪是否曾有非自然死亡情形,在場人表示不清楚;經 鑑價機關查詢臺灣凶宅網未有本件標的房屋地址,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 定及偵測始能確認是否為海砂屋、有無輻射、有無地震受創,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 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四、拍賣之不動產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